垦利区个人商标续展的价格为何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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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区个人商标续展的价格为何不一样?

作者:东营元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25 08:53:51

在愈发重视知识产权的今天,注册商标变的越来越普遍。但是东营商标注册并非百分百成功,在注册过程中有很多风险,注册提供的资料只能尽量提高通过的成功率。小编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企业注册商标的流程及时间。

1、形式审查申请人想好名字,经过初步检索尽量确定成功率较高的合适名字后,申请人缴纳费用,一般于3日内提交到商标局申请。申请后次日自动下发商标注册号,自申请日算起约2个月内会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实质审查自申请日算起9-12个月实质审查程序,如果审核通过,初审合格后进入公告期,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定公告通知书》;如果审核不通过,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审。

3、公告期实质审查初审合格后约3个月在《商标公告》上刊发《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定公告》。初步审定公告期满无异议,在《商标公告》上刊发《商标核准注册公告》,自初审合格日期加3个月为注册日期。初步审定公告期内有人提出异议,会下发《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可在规定时间内(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做出答辩。

4、印刷邮寄自注册日期一般加上45天,为商标局的印刷邮寄时间。商标注册申请耗时很长,最少也要一年以上,所以申请人自己申请时需要有耐心,如果找代理公司申请要做好甄别,如果代理公司要价远低于市场价或者给出的注册时间远少于一年都可能是在骗人。

另外商标注册有一定的风险性,不管做了多少准备都只是在提高成功率,而不能保证百分百注册成功。所以如果代理公司宣称必定成功的也需谨慎,好的代理公司会负责任的把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讲清楚,不会胡乱给出保证。

自五月一日,新商标法实行之后,商标在申请中出现了很多的改动,比如:以前不需要营业执照的盖章扫描件,但是现在必须要彩色扫描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以前的个体注册不需要代理公司盖章(个体户执照上)但是现在,必须要有代理公司盖的章商标局才会认可。

所以,不仅在文件上做了更新,在权利和责任上也重新划分了。更加明确了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责任和义务。新商标法实行之后,商标的受理通知书的排版也发生了变化。新的商标受理通知书和旧版的内容上是一直的,排版上略有差别。再有,新商标法实行之后,商标进入初审公告之后会下发商标的公告受理通知书,上面显示公告商标的注册人信息,公告期号以及商标的注册号等内容。这是之前所没有的,商标法的不断改进,使很多东西更加具体化,也避免了很多的制假造假现象的发生。以后有什么更新的地方会及时的通知大家哦。

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一改过去“主动认定、全面保护”的做法,转而采取“被动认定、个案保护”的国际通行惯例。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一改过去“主动认定、全面保护”的做法,转而采取“被动认定、个案保护”的国际通行惯例。这一举措,一方面反映了我国行政机关为了履行人世承诺,不得不修改、甚至废除原有与国际规则、国际惯例不相适应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现实,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在驰名中,也越来越多地考虑了依据现实中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认定的理性做法。

1.被动认定原则被动认定也称事后认定,指只有在发生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纠纷之后,权利人提出申请或者提起诉讼之后,人民法院或者工商机关才能够认定所涉商标是否驰名。在争议没有发生之前,即使某一注册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极高的知名度,任何企业都不得请求有关部门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

2.个案认定原则所谓个案认定,是指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根据案件事实作出认定。这一点在《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均有体现。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2款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査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10条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14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商标是否驰名,应当以证明其驰名的事实为依据,综合考虑商标法第14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无需考虑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即足以认定商标驰名的情形除外。”个案认定原则还意味着,驰名商标认定仅对个案有效,并不当然地对其他案件产生影响。这一点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中均有体现。驰名商标认定的结果,在其他案件中并不当然的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中有类似的规定。

3.因需认定原则因需认定是指在具体的案件当中,根据案件的事实情况以及当事人的主张,只有确实需要对案件所涉及的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以加强对该商标的保护的情况下,方可对该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换句话说,只有在不将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而不能保护该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之时才可以认定驰名商标。对于因需认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中体现得非常充分。根据其规定,只有在以下三类案件中,人民法院才可以认定驰名商标。

一是以违反商标法第13条的规定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诉讼;二是以企业名称与其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诉讼;二是原告以被诉商标的使用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以原告的注册商标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其在先未注册驰名商标为由提出抗辩或者提起反诉的案件。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不属于以上三种诉讼,法院就不得认定驰名商标。但是如果属于以上二种诉讼之一,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要认定商标驰名,如果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法院认为没有认定商标驰名的必要,法院也不应认定商标驰名。

根据国家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专利的程序主要有五个阶段,即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还有授权。

第一阶段即受理阶段。

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以后,如果确实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话,专利局将会确定哪一天为申请日,然后给申请人一个申请号。专利局会对文件清单进行核实过后,将会给申请人发放受理通知书。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文件中没有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不清楚的,还有附带的图片模糊不清或者进行过修改,或者申请人通过外国单位或者个人专利代理机构寄到专利局的,专利局都不会进行受理,所以申请的时候一定要检查好申请文件,避免出错。

第二阶段是初步审查阶段。

专利局确认受理以后,而且申请人已经缴纳了专利的申请费,将会自动进入专利的初审阶段。初审是检查申请文件有没有存在一些明显的漏洞,其中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范围之内。如果申请人是外国人的话,还要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如果发现不合格那么专利局就会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完善或者修补,过了规定的期限还没有进行修正的话就等同于撤回申请了。但是在初审前要先对申请进行保密审查,如果这项专利需要保密的话,之后的程序就会按照保密程序进行办理了。

第三阶段是公布阶段。

即专利申请通过初审阶段以后,就意味着该项专利合格直接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不要求提前公开的话,这个专利申请从规定的申请日18个月后才会进入公开准备环节。但是申请人想要立即公开的话就可以申请即可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应该会在三个月以后专利局会在相关的专利公报上公布说明。并且在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可以享受临时保护的权利了。

第四阶段是实质审查阶段。

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如果已经提出了实质审查的请求那么申请人就可以进入实质审查的阶段。这里要注意自申请日开始三年之内还没有提出实质审查的要求的话,申请会被视为撤回,该项专利申请就无效了。

最后阶段授权阶段。

专利局会授予申请人专利权,并且还会颁发专利证书。发明专利授权总时长为24-3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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